欢迎来到企加网

登录 | 免费注册 | 企加品牌 |

  1. 暂无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创业服务 > 发明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 客户评价:

企加网价格: 4,500.00元/次 (包含服务费4500.00元/次,工本费0.00元)
-- 在线支付定金:0.00元; 浏览量:6454 已购买:106 --
选择服务地区:
新城区 碑林区 莲湖区 雁塔区 未央区 霸桥区 长安区 高新区 港务区 沣东新城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服务查看更多

  1. 服务介绍
  2. 用户评价
办理流程
  1. 进行专利检索
  2. 编写专利申请文件
  3. 提交专利申请
  4. 专利申请的初审
  5. 发明专利的实质...
  6. 获得专利权
需求资料
  1. 1 权利要求书
  2. 2 说明书摘要
  3. 3 说明书
时间保障
服务需要时间

办理时间业内最快时间: 即时办理,
如需加急,请联系在线客服

立即咨询
服务详情

发明专利在我国三种专利中最主要的一种,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提出解决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下面我们系统的介绍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7.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1. 01

    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等文...

企加服务公告 查看更多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