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企加网

登录 | 免费注册 | 企加品牌 |

  1. 暂无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企加知道 > 企业财税 > 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还能用到什么时候?政策延至2027年底

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还能用到什么时候?政策延至2027年底

西安一家做餐饮配送的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来问:听说 2026 年增值税法实施了,1%征收率是不是要取消了?先把结论放在这儿——没有取消。现行小规模纳税人1%征收率政策的执行期限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这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白纸黑字写明的,不是行业里传的口头消息。

一、政策原文:三条内容,一条期限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9 号,2023 年 8 月发布)。原文三条:

1.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 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 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本公告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也就是说,从 2026 年往后看,1%征收率至少还能用到 2027 年底。2027 年之后是否延续、怎么延续,要等主管部门的新公告——以国家税务总局及主管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二、三个必须记准的执行口径

1. 起征点是"未达即免、达到即全额"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按季申报的,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注意两点:一是含本数,刚好 10 万元算未超过;二是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计税,不是只对超出部分计税。

2. 开专票的部分不能适用免税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实际操作中,适用 3% 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可以按 1% 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开票金额不确定能否压在起征点内时,稳妥做法是先按 1% 征收率开票,申报时再按实际销售额判断适用免税还是减按 1%,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3. 预缴项目同样降到 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等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项目,适用 3% 预征率的减按 1% 预征率预缴。这一点很多工程类小规模纳税人容易漏。

三、不同销售额情况,申报怎么走

情形(按月申报)

增值税处理

月销售额未超 10 万元,全部开具普通发票

免征增值税,申报时直接作免税申报

月销售额未超 10 万元,其中部分开专票

专票部分按 1% 缴纳,普票部分免税

月销售额超过 10 万元

全额不再免税,适用 3% 征收率的收入按 1% 缴纳

不动产销售收入(原适用 5% 征收率)

不属于 3% 征收率收入,不适用减按 1%,按原规定适用征收率

四、和其他优惠可以叠加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与个体户、小微企业的其他优惠并不冲突,可以分别适用: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元以内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这两项同样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三项政策的期限一致,到期时间也是同一个,做 2027 年预算时可以直接归到同一批考虑。

提示:以上政策的执行期限与适用口径以后续公告为准,实际申报前请以主管税务机关最新规定为准。另外,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是否延续、起征点是否调整,都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宜提前按"一定会延续"做长期报价和合同定价。

五、三个常见误区

1.1% 已经取消了,现在按 3% 缴——没有。减按 1% 的政策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一直有效。

2.月销售额超了 10 万,只对超出的部分缴税——不是。达到起征点是全额计税,超出的部分不单独适用另一档。

3.这个月没到 10 万就不用申报了——免税不等于免报。享受免税仍需在申报期内如实填报并作免税申报,零收入同样要按期申报,逾期未申报仍会被认定为逾期,后果见各地方非正常户认定规则。

把 1% 的期限看清楚,好处很直接:2027 年之前的报价、成本测算和客户合同,都可以按 1% 的税负来排;不用提前按 3% 保守测算,也不用在到期前手忙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