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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公司注销流程:普通注销、特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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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说明

政策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税务注销、社保登记注销、银行账户销户、印章注销等流程持续简化。

特殊情形:针对股东失联 / 不配合、营业执照 / 公章遗失等复杂情况,提供明确解决办法。

二、公司普通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

企业出现解散事由(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 / 责令关闭、法院裁定解散等),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启动清算。

公示清算信息与债权人公告

清算组10 日内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清算组信息;60 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可报纸公告)。

开展清算活动

制定清算方案并经股东会 / 法院确认;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清理未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申请税务注销

前置要求: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涉税违法需先接受处罚。

税务预检:一次性告知未结事项。

容缺即时办理:符合条件(无检查、无欠税、已缴销专票与税控设备,且满足信用等级等条件)可承诺后即时出清税文书,逾期未履行承诺记入个人信用。

不符合条件:先办结未结事项,再申请注销。

申请工商注销登记

清算结束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 / 法院确认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申请注销。

申请社保登记注销

工商注销后30 日内,向原社保机构申请注销;先清缴社保欠费,再办理注销。

三、普通注销提交材料

1. 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

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已共享清税信息无需纸质)

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需缴回)

2. 税务注销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按单位情况提供对应材料

3. 社保注销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2016.10.1 后新办企业无需提供)

经办人身份证件

其他法定文件

四、公司特殊注销办理流程

股东失联 / 不配合

书面 + 报纸 / 公示系统公告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有效决议、成立清算组,再申请注销。

营业执照遗失

补领与注销合并,凭公示系统的执照遗失公告 + 注销材料直接办理。

营业执照被吊销 / 撤销登记

吊销 / 撤销之日起15 日内,向原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注销。

未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即被吊销

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已赋的统一代码办理注销,无需换证。

逾期未成立清算组

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持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办理注销。

简易注销免税务清税

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未办涉税 / 已办但未领票、无欠税罚款,免税务清税,直接向市监部门申请。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

未经营、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可走简易注销。

五、简易注销要点

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法定公告期 45 天。

流程:无异议后,直接向市监部门申请注销,税务信息共享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