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企加网

登录 | 免费注册 | 企加品牌 |

  1. 暂无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企加知道 > 企业财税 > 电商企业“代销”模式分析

电商企业“代销”模式分析

自从去年下半年,税务与电商平台信息共享以后,电商企业税费成本陡增,本来利润就很薄的电商企业生存就更加困难。很多无法取得上游发票的电商企业询问我,我们能不能按照“代销”模式、按照收入净额来确认收入。

电商企业"代销"模式要求

税法上对“代销”模式要求还是非常严格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上8个条件:

第一,货物的控制权不属于你,是属于供应商的,你不能囤货,从供应商的仓库直接发给你的客户,你只是中间的一个销售渠道。

第二,就是没有兜底的付款义务,卖出去的货不用你来负责,供应商不会去强制要求你付款。

第三,这些商品供应商是可以灵活处理的,供应商可以把没卖掉的货再卖给别人,所有权始终是掌握在你的上游供应商手里。

第四,交易的风险都是由供应商来承担,比如商品丢失了,损坏了,退货,这些产生的风险都是由供应商来承担的,你是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的。

第五,就是商品的定价权,定价权也是掌握在供应商的手上,你只是按照约定的比例去收取一个手续费。

第六,如果客户需要开票,发票是由你上游的供应商直接开给你的客户的。

第七,你是需要给你的上游供应商,开一个手续费的发票,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这个手续费的发票增值税就是6个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就是一个点。

第八,你的佣金比例要合理,手续费比例一定要符合一个市场上的正常的水平,一般情况下,再高也不会超过30%,太高的话,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质疑。

大部分电商企业是很难同时满足以上8个要求的,如果不能同时满足,千万不要按“代销”模式来确认收入,要不然风险很大。

最近正好服务了一个客户,通过规范客户的资金流向、合同、业务等,让客户完全符合“代销”模式,按照收入净额来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所以,有这方面需求的电商企业,可以尽快联系我17391139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