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报(又称年度报告)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数据等信息),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歇业备案状态,不含吊销、撤销、注销状态),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平台
电脑端填报
陕西政务服务网:登录 https://zwfw.shaanxi.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登录 http://s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登录 http://scjg.xa.gov.cn,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网上年报系统”。
手机端填报
微信公众号:关注“西安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菜单下的“年报入口”。
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点击“年度报告”进行填报。
纸质填报(仅限个体工商户)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事项
(一)企业年度报告: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1.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2.资产状况信息;3.联系电话等。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分支机构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成员人数等。
(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1.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代表机构登记情况;3.代表机构备案情况;4.关于代表机构费用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5.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6.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提交所属国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和当地有权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
(五)大型企业还应当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为便利经营主体填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数据填报“一件事”,已授权的经营主体,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带入税务系统已有资产状况、纳税总额及社保缴费等信息,供经营主体核实确认,免于手动填写。涉及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广告业统计年报、地理标志生产者年度产值报告的,公示系统(山东)将自动关联“多报合一”事项,实现“一次填报、多方共享”。
